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徵聘專案人員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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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區分 |
專案人員(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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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額 |
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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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間 |
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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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及專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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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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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 |
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(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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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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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 |
(一)履歷表(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)。 (二)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。 (三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 (四)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請提供。
(114年起調整月薪為28,59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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