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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論文口試

辦理口試時間推定

項目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

碩士班

博士班

申請

計畫口試

論文口試

第1週~第17週
執行

計畫口試

論文口試

第3週~寒假前 第3週~暑假前
1.論文計畫口試及論文口試申請須提早兩週以上申請,始准予安排口試時間。
2.為避免口試作業困難,請盡量於上班時間進行口試。如必須於例假日或晚間進行計畫或論文口試, 需待系辦確認已有工讀生可協助後,才可進行口試並且自行支付工讀費用 。
3.口試期間(含預備時間半小時)上班日夜間:2.5小時內以500元支付,超過2.5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。非上班日:3小時內以1000元支付,超過3小時部分以基本時薪每小時183元計。工讀生之工作為協助各位學員,非負責各位之準備事項,也請大家體諒工讀生犧牲假日為您提供服務,謝謝。
4.計畫口試通過後 ,碩士班三個月以上始准於申請論文口試。
5.計畫口試通過後 ,博士班四個月以上始准於申請論文口試。
6.時間表博班、碩班共同適用。

計畫口試申請流程

行政作業程序約為兩個禮拜 全部下載填寫繳至系辦

1.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(繳至系辦)

申請書(碩博班共用)108-2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(109.06.01)

2.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(繳至系辦)

碩班博班

3.論文計畫口試委員建議名單(繳至系辦)

碩班博班

4.論文計畫摘要表(繳至系辦)

5.摘要表審查意見表(請自填姓名、計畫題目):文件請攜至口試現場

 

◎口試委員名單將在系主任圈選後,請於三天後向系辦詢問,並請口試本人或指導教授儘快聯繫口試委員 。

◎若因故需更改口試委員,請於公佈後三天內(不含公佈 當天),重新提出申請,謝謝。

◎確認口試時間後,請 同學們早點來系辦登記口試時間與教室,以便利口試。

若因故無法實際到場口試,得提出申請採行視訊會議方式,經系主任同意後辦理。線上口試申請表

★請同學盡量於學校上班時間進行口試,欲於非上班時間進行口試需向系辦專案申請,並自行負擔假日工讀生服務費用。

★依系上中長程計畫規定,本系學員發表各階段口試之前均須參與相同階段之學員口試乙次以,並檢附參與心得筆記 。

★各發表口試之學員必須邀請同學參與協助口試,碩班至少三位以上,博班以同年級之全班未畢業同學,參與協助之同學應儘力協助發表之同學相關事務,使發表之同學口試過程順利進行 。

★系上教室若在相同時段額滿而無法提供教室時,請自行另找尋教室,謝謝。

 

請準備要給口試委員的資料送至給口試委員

 

口試當天請張貼

 

口試當天完後請繳交

  • 論文計畫口試費印請清冊一份(請口試委員簽名)
  • 審查意見表(請自行影印一份)

 

學位口試申請流程

論文比對線上申請:

本校規定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, 研究生申請學位口試前應經檢測系統進行論文比對始得申請口試(計畫口試免比對)。請最遲於口試前1個月上系統填寫申請表,並列印申請書送達系辦。紙本申請書需送達系辦始完成比對申請(請於口試前1個月送出申請)。

北教大碩博士論文比對申請系統 http://papercheck.ntue.edu.tw/

 

以下行政作業程序約為兩個禮拜 

申請口試請繳交編號1~2表單。編號3~5表單請於口試當日自行準備,並於口試結束後將正本交回系辦

1.口試申請書(繳至系辦)

碩班 博班

2.口試委員建議名單(繳至系辦)

碩班 ●博班

3.口試記錄封面(學位考試成績表) (口試結束後繳至系辦)

碩班 博班

4.口試委員簽名紙(論文審定書) 請自行填寫姓名。 (口試結束後繳至系辦)

日碩班 ●學行班(夜間) 校經班(假日) 暑期班及澎湖班 博班

5.論文評分單 請自行填寫姓名,每位口試委員一份。(口試結束後繳至系辦)

碩班 ●法碩班 ●博班

 

注意事項:

◎口試委員名單將在系主任圈選後,請於三天後向系辦詢問,並請口試本人或指導教授儘快聯繫口試委員 。

◎若因故需更改口試委員,請於公佈後三天內(不含公佈當天),重新提出申請,謝謝。

◎確認口試時間後,請同學們即早向系辦登記口試時間與教室,以便保留口試場地。

 

★請同學安排於學校上班時間進行口試,若於非上班時間進行口試需向系辦專案申請,並自行負擔假日工讀生費服務費用(每場次一千元)。

★系上教室若在相同時段額滿而無法提供教室時,請自行另找尋教室。

★依系上中長程計畫規定,本系學員發表各階段口試之前均須參與相同階段之學員口試乙次,並檢附參與心得筆記。

★各發表口試之學員必須邀請同學參與協助口試,碩班至少三位以上,博班以同年級之全班未畢業同學,參與協助之同學應儘力協助發表之同學相關事務,使發表之同學口試過程順利進行。

 

請準備要給口試委員的資料送至給口試委員

 

口試當天請張貼

 

口試當天完後請繳交

  • 論文口試費印請清冊一份(請口試委員簽名)
  • 論文審定書正本(請口試委員簽名)
  • 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(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)
  • 口委評分單(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)

 

口試後請依順序辦理 

1. 口試完,開始進行論文修正 與格式確認(*碩士班封面請加註中文班別), 請於一個月內完成。

2. 修正完成後,請指導教授簽修正確認書修正對照表

3. 指導教授簽名後,請至系辦給系主任簽名 ,請附下列資料。

  • 修正確認書
  • 修正對照表 
  • 一份未裝訂論文
  • 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(審定書已於口試結束後繳交系辦保管)

4. 待系主任簽完審定書,即可上傳提交論文至本校圖書館及國家圖書館。(請先上傳本校圖書館,審核通過後的版本再上傳國圖)

5.【學位論文提交

若簽完審定書,請主動提供學號、姓名、email address三項資料 email給助教:教政碩博、校經班級澎湖班:jufang@tea.ntue.edu.tw(顏如芳助教),文教法律碩士班及原住民文教法律碩士在職專班:ying1021@mail.ntue.edu.tw(顏紫盈助教) 以申請帳號與密碼。

*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原則: 若非為專利申請因素者,請勾選校內外立即開放。 延後公開:為專利申請擬延後公開者,請於授權書中敘明專利申請字號及論文延後公開上網時間。

 

論文內容印製

取得本校圖書館授權書(置入論文首頁)與國家圖書館授權書(寄回國圖,免交給本校圖書館)後即可印製紙本論文,辦理離校程序。

 

離校程序

*尚未繳交畢業照者(著碩or博士畢業袍二吋脫帽2張)請先繳至註冊組。(107學年度起,日間學制研究生免繳交畢業照,但進修學制研究生仍需 繳交。)

*辦理離校所需論文數量:4本。 (圖書館3本、系辦1本)-更新於 2018/5/21

*系辦繳驗部分:

  1. 繳交1本論文。
  2. 10篇導師簽過名的研討會心得。(離島澎湖班免附此項)
  3. 博士班另需確認已通過學術論文發表10點數。(相關規定請至系網「研究發表」查詢)

*依離校程序單送各單位蓋章。

 

本系提升學術研究要點(含畢業規範之學術心得)

檔案下載 (108.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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