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】本系專案人員(具身心障礙資格)徵聘第二次公告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

專案人員(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)第二次徵聘公告

 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徵聘專案人員公告

人員區分

專案人員(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)

名  額

1

公告期間

即日起至1212日止

資格條件及專長

  • 大學學士學位(含)以上畢業證書影本。
  • 須檢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。
  •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  • 具溝通協調能力。
  •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、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,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、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、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。

工作內容

  • 承辦芝山博學術研討會。
  • 本系設備及動產管理業務。
  • 巡查經管教室教學設備維護。
  • 個資保護管理制度維護。
  • 系網頁維護及資安窗口。
  • 每週登革熱環境檢查。
  • 辦公室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
工作地址

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

應備文件

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:

  • 履歷表(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)。
  • 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。
  • 大學學士學位(含)以上畢業證書影本。
  • 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亦可提供。
  • 應徵人員須繳交親自簽署之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,未繳交者不得參與甄選。

聯絡方式

  • 應備文件請於1141212(週五)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是日下午5時前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行政大樓五樓508辦公室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專案人員」。逾期送件及證件資料不齊者,不予受理。
  • 甄選方式: 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,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
  • 待遇:月薪31,450元起薪,享勞健保。
  •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如有工作項目、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02-27321104分機62132顏助教,或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02-27321104分機82090柯小姐。

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