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徵聘專案人員第3次公告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徵聘專案人員第3次公告

 

人員區分

專案人員(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)

名  額

1

公告期間

即日起至1031日止

資格條件及專長

  • 須檢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
  •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  • 具溝通協調能力。

工作內容

  • 協助本系設備及動產管理業務。
  • 協助巡查經管教室教學設備維護。
  • 系網頁維護及資安窗口。
  • 辦公室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
工作地址

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

(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)

應備文件

  • 履歷表(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)
  • 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
  • 大學()以上畢業證書影本。
  • 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亦可提供。

聯絡方式

  •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(A4格式):於1131031日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行政大樓五樓508辦公室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應徵專案人員」。

  ()履歷表(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)

  ()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。

  (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
  ()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請提供。

  • 甄選方式: 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,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;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  • 待遇:月薪27,470元起薪,享勞健保。
  •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如有工作項目、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02-27321104分機62132顏助教,或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02-27321104分機82090徐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