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    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 

論文口試&發表審查

計畫口試申請流程

行政作業程序約為兩個禮拜 全部下載填寫繳至系辦

1.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(繳至系辦)

申請書(碩博班共用)108-2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(109.06.01)

2.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(繳至系辦)

碩班博班

3.論文計畫口試委員建議名單(繳至系辦)

碩班博班

4.論文計畫摘要表(繳至系辦)

5.摘要表審查意見表(請自填姓名、計畫題目):文件請攜至口試現場

 

◎口試委員名單將在系主任圈選後,請於三天後向系辦詢問,並請口試本人或指導教授儘快聯繫口試委員 。

◎若因故需更改口試委員,請於公佈後三天內(不含公佈 當天),重新提出申請,謝謝。

◎確認口試時間後,請 同學們早點來系辦登記口試時間與教室,以便利口試。

 

★請同學盡量於學校上班時間進行口試,欲於非上班時間進行口試需向系辦專案申請,並自行負擔假日工讀生服務費用。

★依 系上中長程計畫規定,本系學員發表各階段口試之前均須參與相同階段之學員口試乙次以,並檢附參與心得筆記 。

★各發表口試之學員必須邀請同學參與協助口試,碩班至少三位以上,博班以同年級之全班未畢業同學,參與協助之同學應儘力協助發表之同學相關事務,使發表之同學口試過程順利進行 。

★系上教室若在相同時段額滿而無法提供教室時,請自行另找尋教室,謝謝。

 

請準備要給口試委員的資料送至給口試委員

 

口試當天請張貼

 

口試當天完後請繳交

  • 論文計畫口試費印請清冊一份(請口試委員簽名)
  • 審查意見表(請自行影印一份)